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 ——我省将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近日,我省决定在全省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以加大职业病防治工作力度,掌握卫生计生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规范全省职业病的检查和救治,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并纳入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包括尘肺、职业性放射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疾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等十大类。
此次检查将对各市、州、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监督执法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所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和鉴定办事机构以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建章立制情况、监管职责范围、人员配备、人员资质、设备配备、日常监管、质量控制、执业情况和报告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省卫生计生委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监督检查工作,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标准和程序开展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大对无资质、超资质范围和资质超过有效期而继续开展职业卫生技术工作机构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重大案件及时向省卫生计生委报告,确保监督检查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张毓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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