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检查不再单打独斗
血液透析作为高风险医疗技术一直是医院感染管理的重中之重,近年来,部分医疗机构出现了大规模的血液透析感染事件,基于血液透析在院感控制方面的重要性,2017年4月,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出台了《关于加强血液透析和内镜消毒隔离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同时针对血液透析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新标准,全省开展了一系列关于血液透析方面的卫生监督专题培训,为检验全省卫生监督系统对血液透析监督检查要点的掌握情况和开展血液透析的医疗机构对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学习、执行情况,从9月初开始,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联合省肾病质控中心和省疾控中心的相关专家开展了全省血液透析专项抽查工作。
本次专项抽查范围包括市、县级开展血液透析的医疗机构,抽查方式包括现场检查和抽样检测,现场检查方面计划抽查十堰、襄阳、宜昌、天门、仙桃、咸宁等6个地区共13家机构,抽样检测方面计划抽查襄阳、咸宁、天门、仙桃等4个地区共22家机构。
由钱辉副局长带队,联合市、县卫生计生监督员对咸宁、天门及仙桃三个地区的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了很多细节方面的问题,比如血液透析中心分区不合理,清洁区、半清洁区和污染区通道设置不规范;血液透析液的配制不符合要求,相关的检测执行不到位;水处理系统的冲洗消毒记录、消毒方法和消毒周期不符合水处理设备的要求等。对于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当地市、县卫生监督部门负责整改结果的验收,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省局将下发督办函,由当地市、县卫生监督部门予以立案查处。同时省局将按照《关于加强医疗服务综合监管的意见(试行)》要求,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向行政部门及质控中心移交问题线索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模式。
(传学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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