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金沙娱乐城官网

长者专区 无障碍 政务新媒体 网站支持IPV6 繁体|登录|注册

省财政庁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预算的通知

鄂财社发〔2021〕30号

2021-11-26 15:47 湖北省财政厅

财政局:

为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促进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下达你地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项目代码:Z155080000004,见附件1 )预算指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收入请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0卫生健康支出”。资金通过2021年省与市县财政年终结算办理。

二、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在向下级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应单独下发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有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项目,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可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也可以由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按照中央直达资金、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比例自动拆分。

三、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市县财政部门要会同卫健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并使用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补助资金,促进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加强中医药特色技术支持。同时,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如果相关转移支付管理办法有所调整或变化,将再行清算。

四、为进一步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预算执行中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各市县确定的绩效目标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抄送省财政厅和省卫健委备案。澳门金沙娱乐城官网负责对各市州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国家中医药局对考核结果进行检查。考核结果与下年度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挂钩。

附件: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分配表

                                                                           湖北省财政厅

2021年5月27日


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本次下达

合计

853

十堰市

50

市本级

50

荆州市

10

市本级

10

宜昌市

20

市本级

20

裏阳市

20

市本级

20

黄冈市

10

市本级

10

恩施州

50

州本级

50

随州市

40

市本级

40

省本级

653

省宣教中心

200

省中医院

20

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333

省直机关医院

100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打印   关闭 
立博中文版 澳门太阳赌城网站 网上赌搏网站排行榜 网络赌博平台 澳门皇冠博彩 忻州市林业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 吕梁市科技局 吉林市林业局 莱芜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