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在先行先试中砥砺前行
——咸宁市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探索
2016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确定咸宁市为全国50家医养结合试点城市之一。通过3年多的试点和探索,咸宁市逐步形成了“签约医、医融养、养办医、医入户”等多种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建设了一批提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的医养结合机构,探索推进居家、社区医养深度融合,取得明显成效。2019年4月,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王培安副主任到咸宁市考察医养结合工作,对咸宁市试点经验给予高度评价:具有很强的合理性、可行性、前瞻性,做法很好。2019年9月,《中国人口报》在头版以《咸宁市:多种模式促进“医养结合”》为题,对咸宁市医养结合试点工作进行了大幅推介和高度肯定;智慧健康养老经验在《改革简报》〔2019〕第7期转发,入选工信部全国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经验交流材料。2019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和世界卫生组织将咸宁市《创新模式,市场运作,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列入全国医养结合典型经验公示范围。
先行先试,创新医养结合服务模式。一是“签约医”,建立医疗和养老合作机制。指导医疗机构与邻近养老机构签订多种形式的合作协议,定期组织开展上门巡诊,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医绿色通道,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目前,全市117对乡镇福利院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了多种形式的医养合作协议,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合作机制普遍建立。二是“医融养”,支持医疗机构提供养老服务。开展国家医养结合试点以前,全市只有市中心医院1家建立了30张病床的老年病科,开展国家医养结合试点以来,积极鼓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科,目前已经有12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立了老年病科,老年病床达到967张;36家医疗机构设置养老床位,全部开通了医保。三是“养办医”,鼓励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支持有能力的养老机构开办医疗机构,目前全市能以不同方式提供医疗服务的养老机构95家,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26家,纳入医疗报销定点机构的25家。其中,通山县医养中心、咸安区福利院、咸宁市夕阳红老年护理院、通城县托老康复中心等机构走在前列,已经可以为入住老人提供优质、快捷、全面的医疗服务。四是“医入户”,推动医疗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5]84号文件精神,把医疗服务延伸到社区和家庭,2017年5月,原市卫生计生委和市民政局联合印发了《咸宁市居家养老签约医疗试点方案》,确定8个社区为试点社区,选定236名经济特别困难的失能或半失能老人、计生特殊家庭老人以及其他需要提供居家医疗卫生服务的高龄、空巢老人为签约服务重点对象,提供居家养老签约医疗服务。2019年,在巩固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扩面,购买社会服务时优先购买医疗服务,社区居家养老试点由2017年的签约巡诊几十人扩大至几百人。目前,全市签约服务对象已增至1211人,设置家庭病床200张,家庭医生团队每月对签约对象开展2-4次上门巡诊
市场运作,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针对老年人健康养老的需求,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老年康复、老年护理等专业机构。目前,全市已引进社会资本42.6亿元,投资创办各类托老中心、老年人护理院、老年公寓、康复医院等医养机构10余家。通过招商引资,分别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联汇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人福医疗集团、河南爱馨养老集团、湖北英华智创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等国内知名企业签订开展医养结合投资协议,其中湖北省联投集团和浙联汇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联合打造的江南里·医养小镇位于咸宁市梓山湖新城,总投资40亿元,老年公寓楼和一家医养为主的二级医院全部封顶;湖北人福集团与市中心医院合作,投资8个亿新建一所含肿瘤中心、康复中心、美容、老年病科等床位达到700张的医疗养老机构;咸安区官埠桥镇福利院暨梓山湖生态养老院目前已经建成运行。
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居家、社区医养深度融合。一是深度对接“咸宁市医养结合试点”和“咸宁市居家和社区服务养老改革试点”,指导社区、村护理站全面无偿接管日间照料中心,实现社区、村医疗养老资源的效率整合,服务老年群体。二是在民政部门2019—2022年投资1795万元新建的30家社区老年服务中心中,嵌入30个医养结合护理站,开展老年健康宣传、体检、签约巡诊,提升社区小区老年群体健康素养、破解社区老年群体健康维护难题。三是开展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市政府出台文件,提供一揽子政策支持,市政府已成功和湖北百草园康养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在横沟桥镇建设医养结合养老项目,建设养老床位1600张,其中护理床位600张。
作者:刘慧珍 刘红
责任编辑:孙光文
稿件来源:咸宁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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