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医疗机构设置与执业登记 行政许可公示(第7期)
现将医疗机构设置与执业登记行政许可(2017年第7期)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请及时反映。
联 系 人:王娟
联系电话:027-87571120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九日
机构名称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
许可内容 |
咸丰县中医医院 | 咸丰县高乐山镇乐山街4号 | 胡德俊 | 同意增加血液透析室(血液透析机5台) |
宜昌市中医医院 | 湖北省宜昌市胜利三路2号 | 刘雄 | 同意增加重症医学科、泌尿外科专业、整形外科专业、烧伤科专业、健康体检服务,血液透析机由10台增加至2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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