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老年人仅凭身份证就能享受优待政策
近日,鄂州市下发了《关于老年人在全市范围内直接持居民身份证享受优待政策和办理优待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通知》实施后老年人在鄂州市域范围内可直接凭身份证享受优待政策、办理优待事项,不再需要出示《湖北省老年人优待证》。
《通知》明确规定:一是65周岁(含)以上省内户籍老年人需在城区享受公交优待的,直接持居民身份证办理《鄂州公交老年乘车卡》;外省户籍老年人持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办理《鄂州公交老年乘车卡》。二是65周岁(含)以上70周岁以下老年人进入A级旅游景区的,持居民身份证享受景区门票半价优惠,7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持居民身份证免费进入;7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在医疗机构挂号的,持居民身份证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其他各种优待政策照此办理。三是老年人因离开鄂州市确需要办理《湖北省老年人优待证》的,仍按照原渠道办理。
《通知》还对《鄂州公交老年乘车卡》和《湖北省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地点和服务窗口进行了明确,方便老年人就近办理。
作者:赵敏
责任编辑:孙光文
信息来源:鄂州市卫生健康委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