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政府主导 三大发力 进一步推进大学生村医配备工作
日前,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乡村医生配备行动”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强化政府主导,从三个方面发力,进一步推进全市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工作。
一是在引得进上发力。把好学员“录取关”和“培养关”,对录取后在校培养的学员,从2022年开始,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10000元提高到13000元,增加部分由市级财政负担2000元、湖北科技学院自愿负担1000元。
二是在留得住上发力。为大学生村医提供工作生活便利,优化人员进入方式,完善职称晋升机制,拓宽职业发展空间,免费提升本科学历。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职称岗位比例,对在村卫生室服务累计达到15年以上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在评审基层卫生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时加5分;从2022年开始,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招聘总量中,每年拿出一定数量事业编制,用于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使用;大学生乡村医生服务期满后,表现突出的可上调医共体内部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对在村卫生室服务满4年以上且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大学生乡村医生,鼓励免费深造医学专业成人本科学历,由市、县两级财政每年补贴学费、生活费共1万元。
三是在用得好上发力。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大学生村医服务能力水平、福利待遇保障,加强动态和履约管理,提高村卫生室运行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龄离岗村医养老生活补助。对在岗大学生村医发放一次性就业生活补助5000元;对每个村卫生室,在每年5000元的运行补助的基础上,再补贴2000元;制定大学生乡村医生履职清单,建立动态管理台账,严格定向医学生违约处理和信用管理。
作者:宋秀丽
责任编辑:郭珊娜
稿件来源: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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