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深入推进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武汉市政府出台了《武汉市推进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到2023年底,全市村卫生室全面达到建设标准化,到2025年实现“每个村卫生室有大学生乡村医生”的目标。
明确村级医疗功能定位,优化村卫生室规划设置。建立村卫生室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一村一室、联村联办、乡镇卫生院派驻或巡诊等方式布局,保障村级医疗服务需求。要求各区通过新建或改扩建,确保村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至少设有诊断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和药房。
强化村卫生室支持政策。推进乡村医生岗位管理,各区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低于1名的标准核定乡村医生岗位数量,确保每个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乡村医生。推进乡村医生实行“区聘、街管、村用”,定岗不定人,由卫健部门统筹调配使用,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各街道(村委会)保障村卫生室建设用地和业务用房。
完善乡村医生使用政策,保障乡村医生待遇。在乡镇卫生院管理下,对在岗乡村医生考核合格后纳入聘用人员管理,新进大学生乡村医生纳入岗位管理,对达到一定服务年限的按规定程序招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逐步推进参照乡镇卫生院编外聘用人员标准落实乡村医生岗位待遇。对地处偏远、服务人口相对较少的乡村医生,给予合理待遇倾斜。从2022年开始,按照每个村卫生室每年不低于7000元的标准保障村卫生室运行经费,经费来源在省级补助的基础上,余下部分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1:1比例分担。
提升乡村医生岗位能力。鼓励在岗乡村医生提升学历,参加国家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通过“一对一结对帮带”、岗位技能实践方式,开展针灸、中药饮片等中医适宜技术培训,提升乡村医生服务能力。全面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培养配备项目,建立和完善大学生乡村医生培养与使用机制,提高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吸引力。
武汉市政府将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工作列入市政府重点督导事项,明确了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及完成时限,要求市直各相关部门强化部门合力,各区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共同推进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作 者:付旻 张亮
责任编辑:郭珊娜
稿件来源:武汉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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